可变更合同有哪些
来源:网络来源TAG:可变更浏览数: 日期:2010-8-27评论:
  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《民法通则》和《合同法》里称为可变更、可撤销合同。可变更事由有以下:

 

  ①欺诈。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。

 

  ②胁迫。

 

  ③乘人之危;

 

  ④重大误解。对合同性质的误解(如将保管作务赠与);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;对合同标的的误解。

 

  ⑤显失公平 更、可撤销合同。

 

 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,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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